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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江评 | 让盲人睁眼刷脸验证 技术怎能强人所难?

时间:2025-05-15 11:52:00

近日,江苏扬州一位盲人朋友去某营业厅办手机卡,结果被“刷脸验证”拦在了数字世界的门外。这事儿一曝光,网友炸锅了——“科技是给人方便的,不是给人添堵的!”

可类似的剧情,早不是头一回见了:盲人用不了验证码、老人搞不定扫码点餐……技术越跑越快,有些人却被越甩越远,再次暴露出数字时代的技术包容性问题。

技术“失明”,人性服务不可缺位。以“刷脸验证身份”为核心理念的认证机制,对视障人士而言无疑构成了一种制度性障碍。当技术解决方案异化为新的准入壁垒,所谓的“智能识别”反而暴露出功能设计的局限性——与其说是技术创新,不如说是社会包容性的技术性失灵。在健全用户享受无障碍通行的同时,残障人士却陷入身份认证的困境,如此“智能”与“便捷”,实则是技术伦理缺失的典型表征。

技术进步的本质是为了服务人类发展。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,应当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受技术带来的便利。当我们谈论盲人刷脸认证难时,本质上是在追问:“科技进步的终点,究竟是效率至上,还是人性至上?”一个社会的温度,恰恰体现在它如何对待那些“跟不上”的人。

企业不能把“高科技”玩成“高门槛”,不能一边标榜"科技先进",一边用"技术不成熟"搪塞无障碍需求——这不是能力问题,而是态度问题。残障人士的需求必须被正视,而非当作"小众选项",企业在产品设计之初就应该把服务更多人放在首位。要解决这一问题:监督要严,对敷衍企业重罚;执行要实,杜绝"应付式整改";服务要暖,保留人工兜底。科技再智能,也不能丢了人性化的底线。

这一个案看起来很闹心,但解决这事儿的钥匙已经攥在手里了:《残疾人保障法》早就明文规定要提供无障碍服务;2025年6月1日,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》将正式施行,其第十条明确规定: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,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,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。若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,应当为其提供其他合理且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。该《办法》第五条还规定:处理残疾人、老年人人脸信息时,必须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,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。为了这个法规的落地,各地正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,比如上海已要求APP进行无障碍改造。

如今语音识别、指纹替代等方案成本越来越低,企业没理由死守成规。再则,这次事件能上热搜,说明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当社会各界形成监督合力,必将进一步推动技术应用的普惠性发展。

作者:杨光志

审核:杨洋

监制:白永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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