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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警示案例丨野外用火需谨慎 引发火灾必受罚

时间:2025-04-10 18:19:00

【来源:富川发布】

入春以来,随着气温回升,各种野外用火活动增加,稍有不慎,就会引发森林火灾,给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巨大损失。贺州公安集中公布近期火灾典型案例,以案示警、以案释法,以案为鉴、警钟长鸣。同时,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自觉抵制涉火违法犯罪行为,共同守护绿色家园!

01

2022年10月17日,叶某岑受叶某明雇请,到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洞石村琉璃山山场归堆、梵烧松材线虫病疫木。叶某岑违反贺州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的规定,在未确保安全距离的情况下,将归堆的疫木点燃。由于风力较大、火星乱飞,将旁边杂草引燃引发森林火灾。

仅12天后,叶某岑因涉嫌失火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;2023年1月13日,平桂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1个月!

02

2023年3月7日,村民赵某英在贺街镇榕树村(小地名“运(文)金冲”)山场焚烧田地内的田基草,在未确保其焚烧的田基草完全熄灭的情况下便离开,导致过火引发森林火灾。山场大片林木被烧毁。

发生森林火灾后,经赵某英与受害方协商林木损失赔偿,赵某英赔偿受害人林木损失24万元。

2024年4月29日,赵某英因犯失火罪被八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
警方提醒

案例就在身边,警示就在眼前,森林火灾不仅危害生态,更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当下,气候干燥,请务必注意用火安全,野外违规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在此呼吁广大民众提高防火意识,严格遵守林区用火规定,不携带火种进山,不随意丢弃烟头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增强森林防火意识。

来源:贺州警方

编辑:何悦

校对:胡金翠

审核:莫雪林

总编辑:范争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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