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出台发展科技金融50条措施
近日,陕西省委金融办会同人行陕西省分行、陕西金融监管局、陕西证监局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工信厅、省国资委、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的若干措施》,共50条。
《措施》提出,深入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,持续加大“秦科贷”“工信贷”“秦知贷”投放规模,支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无还本续贷操作,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持20%左右的增速。结合“创新积分制”,丰富积分应用场景,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。
鼓励各地积极开展“先投后股”“技术交易信用贷”“技术产权证券化(票据化)”,丰富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模式。
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、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,引导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、小微、民营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。
用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平台,引导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线上办理,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。支持设立科技型融资担保公司专营机构,研究明确科技型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标准,将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审核认定为科技型融资担保公司。
优化私募基金会商机制,拟在我省注册或拟迁入我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,会商初核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,综合研判会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经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产品,管理人不存在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的,不再进行综合研判会商,直接开展工商登记。
对于天使类、创业投资类基金,研究适当提高省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比例,引导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、投硬科技。鼓励省属国有企业、金融企业发起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(S基金)、并购基金等,拓宽基金退出渠道。
引导产业基金投资布局与我省具备传统优势的重点产业链群、谋划发展的新兴产业发展相匹配,打造具有陕西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。探索建立险资入陕的对接承接机制,大力吸引保险资金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。
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“登高、升规、晋位、上市”四大工程,完善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机制,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。用好科技型企业上市“绿色通道”。实施“千帆百舸”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