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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的发夹出现未经授权的图案,KKV被指盗用他人设计!设计师回应:正在调解

时间:2025-04-25 16:43:00

近日,ID为“DuoHopp背包小免”设计师在社交平台发帖称,KKV品牌盗用自己设计作品图案,根据该网友的描述,他先后在佛山、广州等地的KKV门店发现,他个人的原创作品竟然出现在了KKV销售的发夹上。

“DuoHopp背包小免”指出,涉事公司广东快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盟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,并未征得他个人同意,私自盗用他人设计成果。

记者多次致电了上述两家公司公开电话,但均无人接听。记者拨打了KK集团官网公布的总部电话,同样未获接通。随后,记者向KK集团发送了采访邮件,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。

4月25日中午,潇湘晨报·辣椒财经记者联系到了该设计师,他向记者表示,“目前正在调解中。”但截至记者发稿,这条维权帖已不可见。

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该事件。如果创作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广东快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盟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情况下,擅自盗用其原创作品(设计图案、文案、IP形象等 )用于商品销售,那么将涉嫌著作权侵权,并涉嫌不正当竞争。

易旭分析,上述公司涉嫌著作权侵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,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、发行权等权利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作品,构成著作权侵权。若创作者能证明作品原创性及对方未经授权使用,侵权事实大概率成立。比如实践中很多品牌盗用插画师原创插画用于商品包装,法院一般会认定侵权。侵权方需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“如案例中创作者诉求的下架销毁侵权商品、公开道歉、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等合理诉求,在侵权成立时,会得到法律支持”。

另外,上述公司还涉嫌不正当竞争。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。KKV利用个人经营者原创作品进行商业推广,可能误导消费者,损害原创者商业利益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例如一些商家仿冒知名品牌独特包装装潢,属于不正当竞争。监督检查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;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害的,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
“总之,若创作者证据确凿,可通过向法院起诉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等途径维权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”,易旭表示。

据KK集团官网信息,KK集团创立于2015年,是国内领先的潮流零售企业,旗下精致生活方式集合品牌「KKV」、美妆集合品牌「THE COLORIST调色师」、全球潮玩文化集合品牌「X11」等多个品牌。

潇湘晨报·辣椒财经记者牛蕊 陈诗娴